8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款41万元。同时,孙某红(时任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对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款2.1万元。

永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罚41万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作者:有问题工单联系,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哎呦哇啦-Ouch! Wow!

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32067.html发布于: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