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More更多 新闻资讯 正文 8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被中国人民银行新余市分行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张小狮(时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行长)对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主管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倪茜(时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客户经理及征信员)对新余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收藏 | 0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作者:有问题工单联系,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哎呦哇啦-Ouch! Wow!。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31788.html发布于:202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