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阳江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款48万元。
时任运营管理部和事后监督中心(兼)临时负责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3万元;时任电子银行与创新部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级)对该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万元。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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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30342.html发布于:202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