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昕怡
7月4日,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下称“ETF风险管理指引”),并自8月1日起施行。上交所2012年4月6日发布的相应业务指引同时废止。
近年来,ETF市场快速发展,在满足投资者财富管理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指数化投资发展趋势和监管实践,上交所修订并发布ETF风险管理指引。此次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强化基金管理人ETF运作风险防控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强ETF申购赎回清单管理,审慎设置申购赎回清单重要参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优化应急演练安排;二是明确会员客户ETF交易行为风险管理要求,要求会员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客户分类管理,加强客户ETF交易行为监测及风险管理。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促进资本市场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ETF风险管理、强化上交所会员对客户ETF交易行为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加强ETF自律监管,持续研究优化ETF制度机制,推动ETF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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