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助力购房

3月23日,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24年4月1日起,唐山市职工使用商业银行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政策旨在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需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半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购买存量住房的职工则需在住房借款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提出申请。根据规定,申请提取人须以购房合同备案信息为准,且购房合同中的多个购房人应为配偶或父母子女关系。

和讯自选股写手风险提示: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作者:有问题工单联系,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哎呦哇啦-Ouch! Wow!

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15793.html发布于:2024-03-23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表情: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58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