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4月28日发布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不做调整,继续按现行费率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作者:有问题工单联系,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哎呦哇啦-Ouch! Wow!。
原文地址:https://www.au28.cn/post/12454.html发布于: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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